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大赛的通知》(鲁教语函〔2021〕4号)要求,学校现开展2021年教师诗词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围绕中华诗教的核心要求,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举办以“讲红色经典,学百年党史,传红色基因”为主题的红色经典诗词教学设计和视频微课比赛。深入挖掘阐释红色经典诗词中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对红色经典诗词的学习兴趣,充分发挥诗词讲解对加强青少年党史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陶冶品德情操的积极作用,引领诗词教育创新发展。
二、参赛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一节红色经典诗词讲解课,篇目以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收录的红色经典诗词为主。
(二)作品内容:在符合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红色经典诗词中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对不同时期革命形势、革命内容、革命先辈光荣事迹的讲解,引导学生在诗词课堂中学习百年党史,不断汲取中华优秀文化养分,自觉提示思想道德素养,传承红色基因。
(三)作品类别:分教学设计类、视频微课类。
1.教学设计类。含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内容,格式为 PDF。教学设计首页展示课程名称、参赛者姓名、单位、指导教师。
2.视频微课类。含教师诵读展示、课堂教学实景、板书、师生互动等画面内容,鼓励使用多媒体、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充分展示创新型课堂教学效果。
视频时长为8—10分钟,格式为 MP4,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件不超过 700MB。视频开头展示课程名称、参赛者姓名、单位、指导教师。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四)每类作品每名参赛者提交1个参赛作品。每个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四、组织流程和时间安排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2021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邮件标题请写明“学院+作品名称”。
联系人
崂山校区:曹新明 电话:88959197
四方校区:刘云龙 电话:84022817
附件:2021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大赛作品汇总表
青岛科技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