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学校决定突破学科专业归属、空间地域局限,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为依托,以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为牵引,建设一批跨学科、跨校际、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虚拟教研室是利用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中需要遵循如下具体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虚拟教研室的各项研究工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学校橡胶品格的养成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推进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打造“全课程育人”。
坚持问题导向。虚拟教研室建设应聚焦新时代学校人才培养关键问题,紧扣山东省、青岛市战略规划根本需求,瞄准地方、政府、社会、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开拓性、创新性研讨,提出新思路和有效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专业认证理念。虚拟教研室以智慧教学平台为依托,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发展理念,谋划长远发展。教研室应突出学生中心,突出成果导向,突出持续改进。虚拟教研室的成果要体现于教学改革,体现于课堂,体现于学生。
坚持交叉融合。虚拟教研室应通过跨专业、跨学科、跨校际的开放合作,突破常规边界,凝聚创新思维,充分调动各级资源,促进学科专业交叉和技术融合,进一步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实现高效协同研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动态开放。虚拟教研室应根据最新教学热点问题、教师共性需求、教育教学发展趋向,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主题;教研室成员要保持开放性心态,积极追踪教学学术前沿、不断深化开展教学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发展个人教学能力。
坚持教学实践。虚拟教研室在开展教学研究的同时,应将研究成果付诸于课堂教学实践,优化教学设计,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工具。在实践中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校课程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
二、申报要求
1.基于一门课程或者交叉融合的课程群组建教研室,教研室创始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成员可以包含本校教师、外校教师、教学设计专家、公司技术工程师等。
2.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服务学校人才培养,服务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聚焦教学改革前沿课题,以较高的原创性、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前景为靶向,解决学校人才培养中关键问题和重点问题。
3.教研室负责人应有必要的前期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充分调动各级资源,实现多方优势互补,凝聚创新思维,高效协同研究。
4. 虚拟教研室由发起教师所在学院牵头申报,填报《青岛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建设。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跨学校、跨国际、产教研联合申报。
三、虚拟教研室具体研究内容
1.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先进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及信息技术工具,聚焦于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在培养(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技术工具、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实践。
2.成果应用与推广。依据虚拟教研室开展的理论研究与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加强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发挥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
3.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探索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新范式、新思路、新方法。通过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创新,充分调动教师教学活力,帮助教学研究者建立更多元化的教学研究平台,同时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四、其他
1.对获批立项建设的虚拟教研室,学校将给予政策及经费支持,保障虚拟教研室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并在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
2.评估考核验收。虚拟教研室项目,建设周期2年。教务处负责虚拟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及结项验收。建设期满,对于通过验收且考核优秀的虚拟教研室给予一定奖励并支持开展新一周期建设。验收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将进行整改或淘汰。
3.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qust.edu.cn。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电话:88959197。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青岛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