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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岛科技大学通识任选课的通知
2020-05-07 09:32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订2020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青科大字〔2020〕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通识任选课建设,扩大通识任选课资源,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新一轮通识任选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通识任选课旨在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教师申报课程的适宜授课对象应具有广泛性,鼓励开设适合文理交叉,面向全校本科生的课程。

申报要求

1.为保障教学效果,拟开设通识任选课教师须在该课程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专业技术职务。鼓励教授、副教授积极为本科生开设通识任选课。

2.申报教师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通识任选课申请表》,并递交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材(封面和目录复印件)或自编讲义(经审核同意开课后教师还需写出讲稿)。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汇总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列入相应模块并公布。

3.为扩大我校通识任选课资源,要求理工科学院原则上至少开设5门通识任选课,文科学院原则上至少开设10门通识任选课。

4.除本次新增课程外,旧版通识课程需重新提交材料。

二、开设要求

1.通识任选课为学期课,除语言类课程外,其他课程一般为2学分(32学时)。

2.为优化教学资源配置,选课人数不足15人该课程将停开,教务处于选课结束后公布停课课程清单。

3.通识任选课教师应认真负责,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严格执行《青岛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于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教务处将进行停课处理。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青岛科技大学通识任选课申请表,交电子稿及纸稿各一份,纸稿加盖学院公章。

2.青岛科技大学通识任选课申请汇总表,交电子稿及纸稿各一份,纸稿加盖学院公章,教学院长签字。

3.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材或参考资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材或参考资料只提供封面,扉页和目录),只需提交电子稿。其中有多名任课教师的课程,除证书复印件所有任课教师均需提供外,通识任选课申请表、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由课程组统一提交一份。

各学院2020518日前将本单位以上三种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通识任选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由课程开设单位负责管理,学校将定期组织专家督导课程保障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联系人:付鹏程  曹新明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表:1.青岛科技大学通识任选课申请表

      2.青岛科技大学通识任选课申请汇总表

 

                                 

                          二〇二〇

 

附件【附表2:青岛科技大学通识任选课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表1:青岛科技大学通识任选课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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