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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2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开展,现对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则》等文件要求及学院相关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对选题、任务书、开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论文推优、论文归档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学院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本科生、指导教师、教学秘书、系(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院长等根据在系统中的不同角色按照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各司其职,完成相应工作。

二、切实加强过程指导

指导教师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提供文献资料,定期答疑,检查进度等。疫情防控期间,利用邮件、微信、QQ等通讯工具对学生进行线上远程指导及答疑,若学生及时返校,指导教师应调整指导方式,适当增加线下指导时间。

三、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全面检查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师指导和学生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质量,重点落实因学生无法返校实验毕业设计(论文)方案调整实施情况、导师在线指导过程记录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本项工作应于5月25日前完成。

四、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查重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查重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2020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需进行检测查重,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检测方式由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内提交待检测论文(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检测。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可以制定本学院工作细则另行规定文字复制比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院全体师生公布。该项工作应在6月7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认真做好答辩、学位评定及推优工作

在确保防疫前提下,对已返校毕业生可按照以往程序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对未返校毕业生组织线上答辩;也可以对全部毕业生统一组织线上答辩。各学院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答辩实施方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按照“标准不降低、质量不打折、进度不延误、方式可灵活”的原则组织实施,确保答辩工作及时、顺利完成,同时要做好学位评定和毕业设计(论文)推优等工作,推荐校优论文文字复制比原则上应不超过20%。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

六、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备注

6月1日前

学院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具体答辩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具体要求见附件6

电子版报实验实践科

6月5日11点前

学院在毕设系统内完成答辩安排并报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安排表(附件4

电子版一式一份(交至实验实践科)

6月7日前

学生完成论文电子稿提交及线上论文检测查重工作(包括二次查重)


6月8日前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完成系统内成绩录入,学校、学院对论文进行检查


6月9-10日上午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月10日下午

根据答辩意见学生进行论文修改


6月11日

二辩(含优秀论文答辩),下午4点前召开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分委员会决议及数据-(附件5);同时完成答辩成绩上报(包括答辩成绩录入毕设管理系统

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籍科)

6月12-14日

学院开通最终稿提交权限,学生完成论文最终稿提交

最终稿无法更改和删除

6月13日

教务处汇总学院数据及上会材料


6月14日

上午:学士评议小组会议,结果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下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0年学位授予情况


6月15日

毕业生离校


6月30日前

学院报送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电子版报实验实践科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管理、做好防范,确保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