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专业课考试
教学督导员巡考安排
校级及各学院(部)督导组: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部)的考务工作,加强考试管理,自第19周开始,学校将安排对学院(部)组织的课程考试进行巡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巡考范围
本学期各学院(部)自行安排的所有专业课(含选修、双专业及重修课程)考试。
2.巡考方式
按照学院(部)交叉听课的方式进行巡考工作,学院(部)之间相互检查,巡考负责人由联系学院(部)的校级督导员和学院(部)督导组长担任。
3.注意事项
学院(部)组织的课程考试难以统一集中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部)随时报教务处,并在教育管理平台实时更新,请各位督导员随时在校内登录有关网页查询(附件1链接),如有问题,请与巡视学院部的教学秘书老师联系,或与教研科联系。
4.巡考工作内容
l 考生资格抽查:考生证件(准考证、学生证或院系证明),如不具备上述证件中的任何一种,则令该考生离开考场。
l 考试材料:有无试卷错误、试卷错装错发、试卷份数不足、考试材料(草稿纸)短缺等问题。
l 考场秩序:考试程序是否符合《青岛科技大学考场规则》和《青岛科技大学监考守则》的规定,特别是考前是否清场,流程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提前发放考卷、拖延考试结束时间、回收试卷数目与发放数目不符合、监考记录出现信息和事件遗漏等问题)。
l 考场纪律:考场是否肃静,有无作弊情况,有无学生大声喧闹、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对监考教师进行威胁等破坏考场秩序的情况。
l 监考教师行为规范:有无看书读报、抽烟、接听手机、聊天谈话、瞌睡、擅离职守、每考场两名监考教师同时持坐姿等违纪行为;有无对考场混乱秩序不闻不问,放任、默认、或教唆指使考生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
●考试结束环节:各考场试卷是否全部收回,有无其他特殊意外情况。
请各督导组和校级督导员认真履行巡考职责,严格执行巡考纪律,填写巡考记录(在听课手册上填写),持证上岗,及时反馈。
附件:1.各学院(部)2008/2009-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2.学院(部)交叉听课安排
化工——材料;化学——环境;自动化——高分子;
机电——信息;外语——政法;数理——经管;
传播——中德;艺术——体教
附件:3.校级督导员联系学院(部)安排
许秀灵 数理学院 经管学院
于 工 信息学院 机电学院
刘桂华 政法学院 外语学院
周桂莲 中德学院 传播学院
姜 真 艺术学院 体教部
崔 波 化工学院
付 洵 化 学 院
陈占勋 高分子学院
唐继国 环境学院
石玉龙 材料学院
张彦军 自动化学院
教 务 处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