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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监考员须知 [2009-6-25]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6-25

 

一.考试前

1.监考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相应的考务办公室签到,考点办公室设置:

四方校区

1#教学楼: 1教107

2#教学楼:2教管理室

3#教学楼:3教102

崂山校区

弘毅楼B区:B区111

弘毅楼E区:D区110

2.监考员领取考试材料和试卷,并带入考场。

3.监考员检查学生准考证,没有携带准考证的学生应立即回去取证。

4.布置考生座位,要求学生按照要求对号入座。进修生在班级学生学号后面,依次入座。

5.考场安排栏内标“单”字指按学号(或班级号)顺序依次坐教室的单号。如学号(或班级号)为***01,***02,***03,……则依次对应单座号1,3,5……2n-1;考场安排栏内标“双”字指按学号(或班级号)顺序依次坐教室的双号。如学号(或班级号)为***01,***02.***03,……则依次对应双座号2,4,6……2n。

6.清理非考试用品,要求学生提前清理自己座位周围,将个人物品交到指定位置。

7.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禁止以看时间为名将手机带入考场。凡将手机带入考场,均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录在案。如涉及手机作弊,则按“作弊”处理。

8.分发试卷。

二.考试中

1.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不从事与考试无关事情,不聊天、看报纸、接听电话、翻看手机信息等。

2.监考员应来回巡查,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不要背向学生。

3.稳定考场秩序,保持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考试结束

1.控制好考场秩序,避免交卷时混乱。

2.监考员清点试卷,并按要求填写《监考记录》上的各项数据,如实填写考场的情况。

3.收齐试卷,用试卷封面包好试卷,用塑料扣将试卷密封。塑料扣使用方法:从试卷背面向前穿出,锁上后将长出的部分塑料拉到试卷背面。

4.监考员将试卷和考试材料带到考务办公室,将试卷交给主考教师,《监考记录》和考试材料交给教务处负责老师。

四.“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

1.终止考生继续答题,并将“违纪”、“作弊”行为记录在《监考记录》和《试卷封面》上。

2.在“违纪”、“作弊”考生的试卷上标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并给以“零分”。

3.在《违纪、作弊处理通知单》上写明违纪、作弊情节,并要求“违纪”、“作弊”考生在《违纪、作弊处理通知单》上签字,监考员也应签字。对考生拒不签字,监考员应写明“自己已按照程序通知学生,但学生拒绝签字”等内容,并再次签字。

“违纪”、“作弊”考生仍然按要求装订在班级试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