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06〕64号】 [200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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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5-19

青岛科技大学文件

青科大字〔2006〕64号


 

青岛科技大学

关于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结合我校学分制教学改革经验和学科专业发展状况,学校决定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具体原则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要求,充分体现学校“立人、传知、求新、惠众”的办学宗旨和“以人为本、质量至上、文理融通、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深化“一体两翼”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基本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素质教育贯穿整个培养过程,使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人格全面和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重创新、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有利于优秀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学科专业的融合与发展,有利于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有利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个性发展。

2.坚持整体优化原则,科学地处理好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明确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处理好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之间的关系;注重知识的系统性、课程内容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各类学科知识体系内在的逻辑性,处理好课程与课程的关系,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处理好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

3.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注重学生个性的发展,适应当今经济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

4.坚持以人为本、因才施教的原则。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要为学生发展各自的兴趣、潜力和特长创造条件,为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留有充分的空间。要增加和改进有关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教学环节,并使之融入教学的全过程。

三、基本格式

1.专业代码、名称      6.学制及学分要求

2.业务培养目标        7.授予学位

3.业务培养要求        8.相近专业

4.主干学科         9.教学计划进程表及时间分配表

5.主要课程         10.双专业(或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四、学分要求

1.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上课负荷的基本单位,表示了学生修读课程所需的时间。四年制本科理、工、医、经、管类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一般为175学分左右,文、法类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一般为165学分左右,双专业(或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一般为60学分左右。

2.学分计算

(1)理论教学16学时折合1学分。

(2)实验教学32学时折合1学分。

(3)体育教学32学时折合1学分。

(4)实践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

3.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学分

设置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学分是为了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鼓励、倡导大学生个性发展,激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等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1)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活动学分

素质拓展活动学分主要指学生参加系列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活动,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的学分。

(2)科技创新成果学分

科技创新成果学分主要指学生通过参加教学指导教师的课题研究或自己参加课内外科技创新活动而获得其成果,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的学分。

4.自学辅导学分

自学辅导学分主要指学生在教师的辅导下,通过自主学习计算机文化基础、科技论文写作、文献检索、学习指导和就业指导等课程而获得的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读,通过考试取得学分才能毕业。

5.弹性学分

弹性学分主要指在完成限定的选修课学分外,按照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的要求,由学生根据个人情趣、就业去向,必须再选修的学分(10学分至20学分)。弹性学分可以通过辅修1个专业、攻读1个双专业,或者进一步修读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以及取得科技创新成果而获得。

五、课程设置

1.课程类型

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类型。

必修有必修课和实践环节。必修课由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组成,分为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践环节有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生产(业务)实习、毕业实习、军政训练、课程设计、专业(综合)实验、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等,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设置。

选修课由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组成,分为限选和任选两个系列。

2.课程结构

课程的设置采取平台与模块相结合的结构。

(1)公共课程平台由公共基础课程、自学辅导课和公共选修课程三个模块组成。

公共基础课主要有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体育和计算机技术基础。

自学辅导课主要有计算机文化基础、科技论文写作、文献检索、学习指导和就业指导等(附表2)。

公共选修课主要有理学、工学与医学类公共选修课、哲学、文学与社科类公共选修课、经济、管理与法学类公共选修课、历史、教育与心理学类公共选修课、艺术、体育与卫生类公共选修课。

(2)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由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组成,指各个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教育部规定的学科主要课程。相关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应该相同,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必须相同。

(3)专业教育课程平台由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三个模块组成。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同构成专业主要课程,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专业主要课程的设置,一般不少于10门。

专业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两类。专业限选课由专业方向课组成,每个专业一般至少设置2个以上专业方向的课程组。设置专业选修课程的总学分至少应达到学生在该部分需获得学分的2倍。

(4)实践教学平台由实验教学和实践环节组成。(附表3)。

各专业应统筹规划实践环节,合理制订实践教学方案,构建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合理安排实验课比例,加强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建设,加强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教学,加强开放实验室的组织管理,鼓励学生尽早进实验室。注重提高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益,加强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

3.学分要求

必修课:学分原则上控制在105—115学分,占教学计划总学分的60-70%。

实践环节:学分原则上控制在25-35学分,占教学计划总学分的15-20%。

选修课:学分原则上控制在25—35学分,占教学计划总学分的15-20%。专业选修课要求学生必须选定一个专业方向修满12学分,另外根据专业学习的需要,再任选几个学分。公共选修课原则上要求学生修满12学分。

理学、工学与医学类专业:

理学、工学与医学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哲学、文学与社科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经济、管理与法学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历史、教育与心理学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艺术、体育与卫生类公共选修课    (4学分)

文学、艺术类专业:     

理学、工学与医学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哲学、文学与社科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经济、管理与法学类公共选修课    (4学分)

   历史、教育与心理学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艺术、体育与卫生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经济、管理与法学类专业:

理学、工学与医学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哲学、文学与社科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经济、管理与法学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历史、教育与心理学类公共选修课  (2学分)

   艺术、体育与卫生类公共选修课    (4学分)

4.设置原则

(1)各专业要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构建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开放性的课程体系,落实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2)各专业的课程设置要注意课程与课程之间内容的关联,注意先行后续,加强与其它相关专业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的统筹和协调。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现象。

(3)各专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外语、计算机教学四年不断线的思想。要加强系统化、多样化的计算机系列教学,注重培养学生计算机应用和开发能力;要开拓外语应用能力培养的新途径、新方法。同时,各专业要明确规划出1-2门课程进行双语教学试点,特别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法律专业要加快双语教学建设步伐。

(4)专业选修课程设置要考虑知识的交叉跨度,加强专业前沿知识的传授。公共选修课程要重视挖掘资源,保证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

(5)课程设置要注重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训练,在压缩理论教学时数的情况下,不能削减实验教学及实践环节,有实验及上机的理论课程要注明实验及上机时数,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要科学合理。

(6)课程体系的设置要注意教材建设与实验室建设的配套改革,形成教学内容、教材建设及实验室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教学改革体系。

(7)各专业要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实践,充分应用多媒体、网络辅助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重网络课程的开发和应用,构建创新型的课程体系。

5.公共基础课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的具体要求(附表1)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应加强实践环节,进一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中“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建立比较完善的课程体系,实现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化、实践教学规范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围绕教学目标,制订大纲,规定学时,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深化课程教育教学的效果。”的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16个学分设置为理论课10.5学分,实践教学3.5个学分和形势与政策课2个学分。

(2)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

大学英语课程设置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贯彻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适应立体化、网络化、个性化英语教学和学习的实际需要。各专业(除外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一、二年级阶段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级教学,每级72学时(其中理论教学64学时,视听8学时),一~四级共计288学时。

(3)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要突出针对性、时效性

结合计算机技术发展的时代特征,设置计算机文化基础为教师辅导、学生自学实践的自学辅导课,通过辅导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实际的掌握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情况来有目的的进行自主学习。课堂学时为12,自主上机为20学时。

计算机技术基础和应用基础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为系列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4)体育课程实施“1+X”模式

体育课程设置为“1+X”模式,即大学一年级为系列必修课,二年级为系列选修课,由学生根据自己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对多种体育课程进行自主选择。

(5)部分学科基础课程设置不同类型供各专业选择。

六、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订的组织与实施要求

1.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质量,各学院要成立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的专家、教授组成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订工作小组,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论证签字、学院审核盖章后报至教务处。

2.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学校将组织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的制订计划进行答辩、评议和论证。

3.开办双专业的学院要制订出相应的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有专科培养任务的要制订出相应的专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专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要突出专科特色,不能制订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简单压缩,教学计划总学分应控制在130学分至140学分之间。

4.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在运行周期中原则上不作调整,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整,必修课需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选修课由教务处审批。

5.为使学生更好地利用选修课制度,各学院应为各专业班级配备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指导学生选课。

6.本方案中所设置的课程均应严格按学校要求填写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和课程编号。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各专业需编写出与教学计划相应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目录以及实验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七、本意见自2006年9月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表一:公共基础课和部分学科基础课设置表

附表二:自学辅导课课程设置表

附表三:实践教学环节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