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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科

发布日期:2026-04-20

各学院(校区):

为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确保教学各环节有序进行,持续提升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校区)开展的所有教学活动,包括理论课堂教学、实验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第7-9周

学校抽查:第10-11周

三、检查内容

(一)理论课堂教学

1.出勤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提前结束授课现象(前半学期课程)、师生准时到课情况(后半学期课程)及调停课手续履行情况。

2.教师教学状态:重点检查教学态度、方法、能力,教学资料(PPT、讲义等)准备及教材选用情况。

3.学生学习状态:重点检查前排就座率、课堂参与度、纪律遵守及学习积极性。

4.质量评价标准:参照《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理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青岛科技大学本科外语/双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2)。

(二)实践教学环节

1.安排规范性:检查实践教学环节变更手续履行情况。

2.安排科学性:检查实验分组合理性及指导教师配备情况。

3.教学质量:检查教师讲解示范、学生操作及数据记录情况。

4.记录规范性:检查实验教学日志、报告的填写与保管情况。

5.质量评价标准:参照《青岛科技大学本科实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3)。

(三)教学资料检查

1.课程评价材料归档:依据《青岛科技大学课程评价材料归档质量检查指标》(附件4),检查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问题及时整改。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参考《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标》(附件5),检查选题质量、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小结及指导记录完成情况。

(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专项检查

依据《关于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线上教学环节(参考附件6),包括资源更新、公告发布、学习数据及考核环节。

四、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校区)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学团办公室主任、教学办公室管理人员、院级教学督导员等为成员。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通过查阅教学资料、听课、巡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本学院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整体推进,不断完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校抽查

学校成立巡查组,由分管教学质量管理的教务处副处长任组长,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校级教学督导员为成员。巡查组将采用线上或线下听课、抽检教学资料等方式,重点抽查各学院(校区)教学秩序、教师教学状态、学生学习状态、教学资料质量等情况,同时对学院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学院(校区)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精心组织,亲自负责。各学院(校区)要根据学院情况制定院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学院(校区)管理人员、辅导员等须深入班级,全面了解教师及学生教学过程,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

(二)及时总结

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校区)根据检查情况整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并填写附件7汇总表。

(三)限期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人,学院内部做好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各学院(校区)应及时联系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或学校相关部门,予以协助解决。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校区)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电子版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包括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及附件7)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张君华老师。

教务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