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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监考督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3-12-12

各学院、校区:

学校已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考试秩序平稳有序,现就做好期末监考督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历年教学事故风险点,请各单位重点督查各类考试命题重题率、命题保密、监考工作通知及其落实、教师监考履职尽责情况等。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考试命题组织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杜绝考试命题质量不高、提前划重点泄露考试内容、重题率高等问题。

2.监考工作通知到位,确认每位监考教师收悉有关工作安排,避免因通知不到位、落实不到人导致的教学事故。

3.组织一次全体监考教师的工作职责培训,坚决杜绝考试期间聊天、翻看试卷、玩手机、长时间离开监考岗位等违反监考纪律的行为,认真做好签到、考场座位安排、考场秩序、收发试卷等考场管理、考试服务等工作。

4.学院领导班子及院级督导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组织专人考前检查监考人员到岗情况,考中巡视履职情况,考后反馈存在问题。

5.做好突发情况备案,预防因监考教师临时不能到场而导致的监考缺位问题,确保每场考试不出纰漏。

6.期末考试督查范围全覆盖,督查时间自即日起至学期结束,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面加强从专业课到公共课全部考试的督查力度。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继续安排校级教学督导员对监考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抽查,对学院督查落实情况进行巡查,通过校院两级联动,重点提升期末考试监考工作质量。

                                           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