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在线开放课程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字〔2022〕112号),现将本学期在线开放课程的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鼓励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分为两类:一类是利用自建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另一类是使用或改造优质网络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混合式教学课程线上线下授课总学时为该课程计划总学时,教师可申请其中的 20%—50%学时为线上教学,工作量按课程计划总学时计算。对使用自建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学校在工作量计算上给予倾斜。具体见《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及我校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充分准备,优化教学
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应在上课前制定详细教学日历并录入教务系统,线上线下授课时间点应清晰,线下教室要明确,线上教室统一使用“线上教室”(教务系统已预置,教师根据课程实际在系统中提交调课申请更换线上教室)。做好授课的全过程记录,平台有效记录要包括但不限于互动答疑、课业讨论、作业测试、考勤等。
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需将申请报学院审核汇总,各学院在10月22日前将汇总表以邮件形式报教务科(考试中心)(邮箱:jwk@qust.edu.cn),教务处将根据申请情况安排教学督导。
教师利用自建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授课且已被督导、申请混合式教学工作量的,需将有代表性的平台记录下载、截图,学院初审汇总后,报教务科(考试中心)审定,工作量计算参照《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请各学院按《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及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有疑问,请各学院加强文件解读,加强学习指导。
过程中可与教务科(考试中心)沟通,联系人:牛甜甜,电话:88959272。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申请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课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