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12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办学特色与优势,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16号)(附件1)转发各学院就学校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专业设置要求

1.学院要坚持需求导向,对标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展需要,对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统计表》(附件2),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发展规划,充分调研社会需求,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工作。

2.根据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相关要求,根据本次专业设置工作安排,须同时做好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对专业评估较差、教学质量较低、就业难度较大、招生情况不理想的专业,要提前做好停招、整合、撤销等准备,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提前统筹规划。

、专业申报条件

1.申报新增专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2.申报新专业需经广泛调研,对拟设专业布点、招生与就业、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形成调研报告,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做好专业设置论证工作

3.申报专业存在可授予两个门类学位的,必须明确选定一个授予学位门类。

其他工作要求

1.820日前,申请专业设置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22年版)》(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认真开展专业设置的调研论证工作, 形成调研论证报告,同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5,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学校将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山东省本科专业设置重点,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结合学校“双高”建设和“十”发展规划落实,统筹论证专业增设和调整。

3.经学校研究确定申报增设的专业,须指定一名负责人登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提交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材料提交

1.调研论证报告:内容应包括拟设专业的布点情况、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情况、招生与就业情况、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以及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与论证意见。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5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6

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于82017:00前发至邮箱:jyk@qust.edu.cn,材料不收取纸质版,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统计表

3.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22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