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办学特色与优势,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16号)(附件1)转发各学院,并就学校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需求导向,对标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展需要,对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统计表》(附件2),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发展规划,充分调研社会需求,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工作。
2.根据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相关要求,根据本次专业设置工作安排,须同时做好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对专业评估较差、教学质量较低、就业难度较大、招生情况不理想的专业,要提前做好停招、整合、撤销等准备,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提前统筹规划。
二、专业申报条件
1.申报新增专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2.申报新专业需经广泛调研,对拟设专业布点、招生与就业、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形成调研报告,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做好专业设置论证工作。
3.申报专业存在可授予两个门类学位的,必须明确选定一个授予学位门类。
三、其他工作要求
1.8月20日前,申请专业设置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22年版)》(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认真开展专业设置的调研论证工作, 形成调研论证报告,同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5),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学校将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山东省本科专业设置重点,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结合学校“双高”建设和“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统筹论证专业增设和调整。
3.经学校研究确定申报增设的专业,须指定一名负责人登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提交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四、材料提交
1.调研论证报告:内容应包括拟设专业的布点情况、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情况、招生与就业情况、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以及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与论证意见。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5)。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6)。
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于8月20日17:00前发至邮箱:jyk@qust.edu.cn,材料不收取纸质版,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统计表
3.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22年版)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