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落实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要求,持续促进学风建设,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1.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收集、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衡量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指标。
2.公平公正。做好学生评教宣传工作,要求学生实事求是进行评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施加压力,影响评教的公正,一旦发现有徇私舞弊影响评教进程和结果的情况,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3.全员参与。所有本、专科生全部参与评教,评教对象为2021-2022-2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评教时间2022年7月11日-9月9日。
三、评教流程
1.进入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首页,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输入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后,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即可逐一对2021-2022-2学期所学课程及相应任课教师进行评教。如下图所示。
2.评价包含三项,第一、二项评价设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非常满意”、“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第三项是对第二个项目指标中“不满意”进行勾选。
3.学生对每门课程逐一进行评价,完成所有评价后方可提交。
四、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系统采取学生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形式,任课教师无法看到学生的个人信息。
2.各学院需做好宣传工作,督促所有学生认真、按时完成评教工作。
3.每位学生对一门课程仅有一次评教机会,评价结果提交后不能修改。
4.学生参与评教工作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义务,学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评价。
教务处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