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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2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14

有关学院、校区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鲁政发〔1999〕74号)要求,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3号)(附件1)相关安排学校现开展山东省2022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数量

本届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类奖项,我校职业教育成果可申报2项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内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产生较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申报范围

高密校区、中德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各限报一项,其它含专科教育层次的学院可以参与上述三个单位的成果申报。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教育教学中形成的成果,其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成果内容与要求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深化“三教”改革,推动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22 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已经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主持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各单位申报的成果中,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1项,且须提供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人签字、单位盖章),随同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后一并提交。其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2.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由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名额占用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推荐限额。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在规定限额内推荐。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不符合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材料报送

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各申报单位要按照《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填报材料,并于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将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292/,以下简称成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须建立包含以上全部电子材料的成果展示网页,在成果管理系统中填写链接地址,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以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推荐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须在成果展示网页上链接成果简介视频(播放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flv 格式),推荐其他奖次的成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请以学院(校区)为单位于2022年1月3 12:00 前,将推荐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纸质版只需要将推荐书(附件2)送至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03室教研科,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曹新明、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电子邮箱:jyk@qust.edu.cn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

2. 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 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4. 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5.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教务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