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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完善《劳动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8

各学院:

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作用,不断提高学校劳动教育水平,请各学院结合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附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附件2)和《青岛科技大学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试行)》(青科大字〔2021〕22号)(附件3)相关要求,修订并完善《劳动教育实施细则》,细化各项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协同推进,确保学校劳动教育有序开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知行合一,强化综合统筹,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实际,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总体目标

全面构建以党政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社会全方位支持的贯通一体、开放协同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建设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全面发挥劳动教育育人功能,教育引导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重点任务

1.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理论教育、日常劳动、专业劳动教学内容,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

2.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各学院可根据需要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情况,重新修订完成劳动教育实施细则终稿,学院审核后,于11月8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jyk@qust.edu.cn

联系人:曹新明、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3.青岛科技大学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试行)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