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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13 11:33 教研科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思函〔20219号)(附件1)工作安排,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必须依托现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正常招生本科专业申请。

2.重点支持国家急需及我省产业发展急需以及各学院有能力、有需要举办的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支持各学院依托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申报条件

1.拟申报学院要根据社会用人需求、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必要性。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

3.第二学士学位的办学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具备充足的师资力量、教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基本的教学条件及保障措施。

4.拟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高质量推进本学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和建设工作。

三、材料报送

1.7月15日17:00前,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将《拟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 教务处将组织论证通过的专业登录教育部系统进行填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可在2022年正式招生。

联系人:曹新明。电话:88959197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拟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3日



附件【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拟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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