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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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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验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1-04-02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

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除外)的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并经学院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环节。

二、严格规范过程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则》等系列文件要求及学院相关实施细则,规范过程管理,严把论文质量,强化对选题、任务书、开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论文推优、论文归档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过程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通过“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网址为:http://qust.co.cnki.net(或通过教务处网站-毕设管理系统进入)。学生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教师账号及初始密码为t+工号。各教学单位可通过该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与审核、师生双选、论文指导评阅、检测查重、答辩组织安排、成绩评定及论文推优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过程指导

强化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应仔细斟酌、拟定恰当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题目拟定后不得随意更改,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周密安排进度计划,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并认真审阅,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等,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认真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指导学生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各环节的相关任务。

四、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保证论文质量, 5月中旬,全面检查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质量等。

五、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查重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2021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需进行检测查重,每位学生有2次检测机会,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即文字复制比R30%时,视为论文检测通过。检测方式由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内提交待检测论文(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检测。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可以制定本学院工作细则另行规定文字复制比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院全体师生公布。

六、答辩、成绩评定及论文推优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确保答辩过程组织到位。答辩的组织与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及《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的通知精神(详见附件1),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自本年度开始所有本科专业学位论文均需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抽检的重点是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师生,务必狠抓过程管理,强化学术诚信教育,保证论文质量。指导教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的发生。

八、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备注

423日前

毕设管理系统内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审核工作


5月中旬

论文中期检查


615

学院在毕设系统内完成答辩安排并报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安排表(附件3

电子版一式一份(报实验实践科)

616

完成论文检测查重工作,学生提交论文纸质版


617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完成系统内成绩录入,学校、学院对论文进行检查

成绩按百分制录入

618-19

论文答辩


620

根据答辩意见学生进行论文修改


621

二辩(含优秀论文答辩),下午4点前召开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分委员会决议及数据(附件4);同时完成答辩成绩上报(包括答辩成绩录入毕设管理系统)

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学籍科)

622-25

学院开通最终稿提交权限,学生完成论文最终稿提交

最终稿无法更改和删除

622

教务处汇总学院数据并反馈学院


75日前

完成校优学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填报(校优论文推荐表和汇总表),毕设管理系统内同步完成推优工作

相关表格见附件5

注: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九、其他

1.为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有效落实《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则》等系列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安排落实工作计划。毕设管理系统会设置相应时间节点,逾期将不能操作相应环节。

2.为便于工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文件范本、毕业设计(论文)-模版,毕设系统操作手册等材料均可从毕设管理系统“通知公告”处下载。

3.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断深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改革,促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提高。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后续评优工作。

4.联系人:李老师、崔老师,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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