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精神,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试卷整体质量,现将试卷归档指导性意见及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 试卷归档指导性意见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本科考试命题、试卷评分、考试结果分析的规定(试行)》以及历年试卷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仅供参考,各学院(校区)可以结合各自特点做到“一院一标准”或“一专业一标准”。
一、阅卷
(1)阅卷需用红色圆珠笔或红色签字笔作出评阅标记,评阅标记应清晰、规范,可采用加分模式或减分模式,大题题号前面应有该题得分。所有分数(包括总分、得分、减分等)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字。
(2)阅卷结束后应进行复核,保证试卷批改和成绩统计准确无误,各大题得分应写在“分数统计栏”中。
(3)使用智慧阅卷系统阅卷按系统提供阅卷方式进行。
(4)实验、论文、大作业、绘画等考核方式阅卷,应有评分及相对应评语。
(5)常见问题:电子材料缺少学生答卷;试卷缺批改痕迹;大题缺少得分;批阅修改处缺少签字;得分与评分标准不符等。
二、试卷归档
(一)归档材料
归档材料应包括:①归档材料目录、②课程教学大纲、③学生成绩登记表、④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⑤考试试题A/B卷、⑥A/B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⑦试卷分析或课程考核分析报告、⑧试卷封面、⑨学生答卷。
(二)归档材料解读
1.归档材料目录
目录格式应全院或各专业统一,目录顺序应与归档材料顺序一致。
2.课程教学大纲
(1)各学院应准备试卷所属学期实际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或全院集中统一存放(可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或随其他材料存放于试卷盒,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应全院统一。
(2)课程教学大纲应与实际开设年级、专业一致,课程名称应与实际开设课程相符,考核环节应具体、考试方式应明确、各环节占比应清晰。
(3)常见问题:教学大纲与实际开课年级、专业不符;教学大纲无考核方式及各环节占比等。
3.学生成绩登记表
(1)学生成绩登记表应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保持版式不变,可分班或合班打印。任课教师在签名处手签并填写考试/考查日期;教研室(系)主任和教学院长可手签或盖签字章,不允许代签;成绩登记表应在左上角开课学院处盖学院(校区系)行政章。
(2)常见问题:缺少学生成绩登记表;成绩登记表缺少任课教师签字;平时、期末成绩占比与课程教学大纲不符等。
4.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
(1)任课教师可以在课程教学大纲规定范围内,结合教学环节自行设计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任课教师需提供平时成绩计算办法、学生平时详细成绩及必要的佐证。学生平时成绩支撑材料由学院根据需要确定保存方式。
(2)已通过认证或申报认证专业不能将考勤作为平时成绩,其余专业考勤成绩不允许超过总评成绩的10%。
(3)常见问题:缺少平时成绩构成比例或计算办法说明;以考勤成绩作为唯一平时成绩;学生平时成绩记录不详实、缺少平时成绩及佐证材料等。
5.考试试题A/B卷
(1)A/B卷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保证题型相同、各题型总分值相同、难度相近、内容不重复。根据课程特点确需改革考试方式,需系(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审查同意,学院(校区)批准。
(2)A/B卷需使用学校规范试卷格式,应有明显试卷类型标识,需拟题人、校对人在相应签名处手签,A/B卷归档可以使用印刷版原始考卷和补考卷。
(3)常见问题:缺少试卷;试卷题号错误;试卷分值标注错误;试卷缺少签名;A/B卷标注不明确,A/B卷大题分值不同等。
6.A/B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1)A/B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统一使用学校规范格式。参考答案每道题应列出考核点及其得分。
(2)常见问题:缺少试卷参考答案;参考答案抬头信息错误;参考答案缺少评分要点;参考答案与试题顺序不一致;计算题答案只有总分,缺少步骤分值;参考答案与试题不匹配;参考答案分值错误等。
7.试卷分析或课程考核分析报告
(1)认证专业
已通过认证或申请认证专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课程考核分析,课程考核分析模板应保证“一院一模板”或“一专业一模板”。
(2)非认证专业
非认证专业应按照学校提供的模板进行试卷分析。
(3)常见问题:只有成绩分布图,没有文字分析;题目名称不统一;人数统计有错误;成绩统计前后不一致;班级信息错误;题型及分值与试卷不一致;考试学期、日期错误;实考人数、缺考人数与其它材料不一致;任课教师未签字等。
8.试卷封面
(1)试卷封面监考记录部分各个栏目应填写准确无误,监考教师须双签;评阅记录部分评阅人、复核人、核分人应签名,尤其对于评阅修改要进行说明;网上阅卷核分人可填写“网上阅卷自动核分”或任课教师。
(2)常见问题:课程名称不规范;考试日期填写错误;缺少监考教师签名;评阅修改未在评卷记录说明等。
9.学生答卷
(1)必修课学生答卷按自然班成绩单顺序分班装订;选修课学生答卷按成绩单顺序分班装订或统一装订。
(2)上机、听力、网上阅卷等考试应提供电子版学生答卷。
(3)独立实验、论文、答辩类考核应提供与学生试卷对应的材料。
第二部分试卷检查安排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应对照2020-2021-1学期本学院所有开出课程,逐门进行试卷检查,于4月16日完成试卷检查报告。
二、学校检查
学校事先不公布抽查名单,采取进学院检查方式,根据开课明细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学院需提供全部试卷材料清单,如抽查材料缺失除扣除相应分数之外,对于造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应文件处理。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