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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11-09 10:36  

各学院、高密校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全面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18〕2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着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立项类别

本次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立项类别主要包括一流课程建设专项,课程思政专项、专创融合专项、新文科建设专项,建设周期2年。

一流课程建设专项项目聚焦五大类一流课程建设,探索研究如何在体现学校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教学效果。线下课程建设应研究探索如何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不断深化教学内容、优化考评体系、提升课程质量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研究应积极探索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鼓励教学资源数字化、视频化、互联网化;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建设研究应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等多种技术手段,构建虚拟仿真实验环境,拓展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

课程思政专项项目聚焦思政元素和专业课程教学融合,以教师所授本科课程为申报基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通过研究创新教育和教学方法、丰富课程内涵、优化教学设计、改进课堂管理等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活动和教育实践中。

专创融合专项项目聚焦triz理论与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及资源相融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结合课程特点,全面梳理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知识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结合专业课程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和培养。研究探索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 能力培养。也可以将创业理念、创业知识等内容与知识点密切结合,强化学生的创业信心、创业能力。优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锻炼学生的开放性思维、实践技能、心理素质。

新文科建设专项项目聚焦学校现有文科专业升级改造和结构优化研究与实践、探索原有文科专业内涵提升、改造升级的实施路径以及新文科人才培养改革实践。结合国家战略和相关行业发展新需求,研究探索学校现有的文科专业如何在发扬传承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提升改造推进专业与数字化技术的融合,与相近文科专业的集群融合以及与学校优势理工科专业的交叉融合与文理融通。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选题需在立项范围内,自行组织命题申报,鼓励以校企、校院(所)、跨学院、跨专业、课程群联合方式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2.已获学院推荐参评2020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且作为主持人的老师,除一流课程建设专项之外,其余三项可作为主持人申报,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

3.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2017年9月—2020年7月)为本专科生授课实际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

4.每位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项,参与1项。每名教师参与项目总计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组需做好项目申报凝练工作,认真填报附件1《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准备项目支撑材料(只需要电子稿)。

2.各单位需做好项目材料审核工作,填报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11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

(二)学校评审

1.立项数量。每专项项目学校拟立项20项左右,各学院申报不限项。

2.专家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并公布。

(三)过程管理

1.校级项目获批立项后,如研究内容丰富,成效显著,预期成果突出,经项目申请,学校评审,可适当追加研究经费。

2.项目立项后需按照预期目标抓紧建设,学校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组需根据项目目标认真开展研究,接受定期检查。项目所在学院需做好跟踪督导工作,了解项目研究进程,督促项目凝练教学成果。建设期内,项目完成预期成果可申请提前结题。

3.结题验收主要依据项目预期成果达成度,项目需全面完成立项目标方可申请结题,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学校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取消立项资格,追回前期划拨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教学类立项或参评教学成果奖。

(四)相关问题说明

1.项目作为立项和结题申请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为专项建设相关内容,其他层次教学成果不能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

2.项目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与项目本身紧密相关,否则视为无效

3.相关专项建设论文须发表在有关刊物的正刊上。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2.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9

 

附件【附件1: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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