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高密校区、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 号)和《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225 号)精神,持续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遴选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0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可参照《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 1)。
二、项目类别
校级教改项目按照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重点项目主要解决高等学校,特别是山东省和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全局战略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人才培养以及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申报项目应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面上项目主要解决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创新性。项目研究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较大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青年项目旨在鼓励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主要解决本专科教学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项目研究对推进教学改革有较大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选题需在立项指南范围内,自行组织命题申报,鼓励以校企、校院(所)、跨学院、跨专业、课程群联合方式申报。
2.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3.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4.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主持面上以上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其中申请主持重点项目需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2017年9月—2020年7月)为本专科生授课实际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
5.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每名教师参与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此前主持承担的校级教改项目延期结题或验收不合格,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四、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组需做好项目申报凝练工作,认真填报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准备项目支撑材料(只需要电子稿)。
2.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6。推荐单位需做好项目材料的审核和自评,填报附件3《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于11月3日前联同本单位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
(二)学校评审
1.立项数量。拟立项重点项目20项左右,面上和青年项目50项左右。自筹项目若干。
2.专家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其中,推荐参评山东省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将在专家组函评的基础上,采取集中会评方式遴选。
(三)过程管理
1.校级项目获批立项后,如研究内容丰富,成效显著,预期成果突出,经项目申请,学校评审,可适当追加研究经费。
2.项目立项后需按照预期目标抓紧建设,学校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组需根据项目目标认真开展研究,接受定期检查。项目所在学院需做好跟踪督导工作,了解项目研究进程,督促项目凝练教学成果。建设期内,项目完成预期成果可申请提前结题。
3.结题验收主要依据项目预期成果达成度,项目需全面完成立项目标方可申请结题,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学校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取消立项资格,追回前期划拨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教学类立项或参评教学成果奖。
(四)相关问题说明
1.项目作为立项和结题申请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为本专科教学相关内容,其他层次教学成果不能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
2.项目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与项目本身紧密相关,否则视为无效;
3.重点项目作为研究成果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发表在有关刊物的正刊上。
五、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
各学院要对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含资助项目及自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要求开展结题工作,已提前结题的项目不再重复提交。
(一)具体要求
各项目组请提交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附支撑材料目录,如立项申请时预期成果中包含研究或实践报告,也需提交。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附件5《2018年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以上材料请于10月27前提交至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
(二)注意事项
1.未完成立项申请书中承诺目标的项目不予结题。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出具情况说明,并由学院盖章后交至教学研究科。
2.本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需在半年内整改,重新申请结题,二次结题仍未通过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追回项目经费。项目结题前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教学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5.2018年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6.2020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限额
教务处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