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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实习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8-31 17:24 实验实践科 

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实习教学基本规范(修订)》(青科大字〔2018〕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现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实习教学任务(包括上一学期未进行的实习),落实实习教学安排,认真组织制订本学期学生实习计划,并在“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实习计划内容和具体安排,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实习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实验实践科。

2、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

3、实习费用报销统一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办理。

二、实习工作要求

1、组织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每个教学班原则上安排两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提前联系实习单位,熟悉实习环境,根据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认真落实实习教学的各项工作,在“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新增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实习结束一周后,上报实习成绩并将电子版实习工作总结报送实验实践科(总结应包括实习名称、专业班级人数、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目的与任务、实习要求、实习内容等);未按期报送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积极拓展实习基地数量,加强现有实习基地建设,巩固现有成果;同时,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专业特色的多种实习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水平。

2、考勤与考核

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抓好学生的考勤、考核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建议使用校友邦APP中的签到功能模块,可快捷方便的完成签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实习环节的顺利进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中考勤的有关规定执行。负责实习的老师认真组织考核,给出评价并上报成绩。

3、经费预算与决算

各学院在制定实习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保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实习结束后,实习负责人应及时汇总各类票据,做好经费决算。

4、维护与督导检查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计划,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执行,并同时在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更新相关内容。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实习计划安排进行督导,检查实习教学效果。

5、实习管理平台的维护

请各学院做好“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的数据维护工作(点击教务处网站首页的“实习管理平台”可快速登录),于9月2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实习计划的填报工作,后期实习计划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周在系统内更新完善,实习报销审核、年终工作量核算将参考该平台相关数据。

6、疫情防护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学院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强化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与企业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防护工作。

7、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

2、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

 

附件【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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