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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8

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下一轮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遴选出一批前期基础好,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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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培育项目原则上有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作为支撑;经过两年或两轮以上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启发、示范作用;有反映该项目水平的先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内容类似且没有创新突破的往届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目,本次不列入申报范围。单门课程、单本教材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立项培育。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二、工作要求

1.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各学院限报1项,项目具体名称自行拟定。立项培育时间为一年(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2.各学院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整合本单位优势资源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各学院应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应以问题为先导,在学校人才培养关键问题有所突破,扣紧山东省、青岛市战略规划根本需求,满足地方、政府、社会、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

4.申请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学院,应当为教学成果奖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保障。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鼓励校企联合校校联合、校内联合申报。

三、材料申报

各申报学院按要求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请于8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学院+项目名称”发送至jyk@q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鹏程  曹新明

 话:88959197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