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处
  查询服务
  教务管理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通知>>正文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在线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0-02-01 17:37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的公告》、《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当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开展“互联网+教学”工作,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应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在推迟开学的时间段内,停课不停学,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生活,同时也为开学后继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奠定基础。经研究,学校要求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平台与学校组织的线上教学培训活动,开展线上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课程平台

目前学校提供“爱课程”、“超星”、“学堂在线”和“智慧树”四个课程平台慕课课程、教学服务及学习数据支持。四个课程平台均可以利用电脑、手机、网络等现有设备开展教学活动,帮助教师实现“线下课堂”到“线上课堂”的融合和迁移,课程平台使用手册、在线教学培训安排表及相关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任课教师可根据自己的授课课程实际,结合上述个平台的功能、技术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和线上授课方式,参加相关培训,开展线上教学。

2.培训时间

为顺利开展在线教学工作,教务处将根据上述四个平台提供的方案,协调开展线上集中教学培训。培训面向全体教师,培训时间初步定于2月18日至2月23日。

3.在线教学运行

1)对于学校已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已完成或部分完成在线课程视频制作的,可直接开展线上教学。

2)对于尚未建课的课程,可选择引入其它高校同类学科专业、具有相同或相似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的在线课程,作为线上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学校统一提供选课清单,由任课教师确定使用的在线课程,教务处统一开通班级、导入学生名单,实行线上教学,指导学生学习。

3)尚未建课的课程,任课教师可即时录制微课,上传课程所需PPT、教案、其他高校学术视频、电子书、期刊、论文、题库等,完成在线课程建设,并配以学习任务单,使学生能够基于在线内容完成学习和考核。

4)尚未建课的课程,任课教师也可采取全程在线直播的形式开展教学,课程团队需确定直播的时间、直播授课前的预习要求、考核要求等,并于直播前至少一周通知学生。为避免学生学习时间冲突,直播教学的时间原则上应于课程表一致。

4.过程管理

任课教师还可使用学校提供的教学平台加强学生过程化学习管理。通过在线签到、在线学习、直播课堂、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在线考试以及学习过程性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对学生网络学习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网络学习章节中的知识点盲区从而指导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后的线下课程讲解。

5.教学监督及考核

学校将从课程平台后台实时监控教学及学生学习过程,保障教学质量。使用线上网络教学的教师需对教学环节进行留痕,学校将对网络教学环节进行相应考核。

6.政策支持

学校鼓励任课教师选择平台提供的已有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此类课程在开学后继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优先纳入学校一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s://jw.qust.edu.cn/info/1069/5264.htm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任课教师选择课程平台提供的课程或者适合自己的在线教学方式,加入相应的QQ培训群(附件2),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在线教学引入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请各学院根据课程平台线上培训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月17日,积极组织任课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学习了解各平台功能,为正式开学前开展在线教学以及开学后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1:课程平台使用手册、在线教学培训安排表及相关课程清单

附件2:各课程平台联系方式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在线教学引入课程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2月1日

 

附件【附件1 课程平台使用手册、在线教学培训安排表及相关课程清单.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各课程号平台联系方式.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青岛科技大学在线教学引入课程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Copyright©2008 All reserved jw.qust.edu.cn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