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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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18

各学院:

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由教务处安排的期末考试时间暂定第19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具体课程安排如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凡未列出的课程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查询方式见说明部分)。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四方

崂山

1月6日

(周一)

8:30-10:3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4:00-16: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月7日

(周二)

8:30-10:30

高等数学A1

高等数学B1

高等数学C1

高等数学A1

高等数学B1

14:00-16:00

电工电子学C

大学英语A1(实验班)

电工电子学B  

电工电子学C

大学英语A1(实验班和艺体类)

1月8日

(周三)

8:30-10:30

大学物理B2

大学物理C2

大学物理B2

大学物理C2

14:00-16:00

大学英语A1(不含实验班)

大学英语A1(不含实验班和艺体类)

1月9日

(周四)

8:30-10:3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化工原理A2

化工原理C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化工原理B

化工原理C

14:00-16:00

线性代数

线性代数

1月10日

(周五)

8:30-10:30

无机化学

基础化学原理A1

基础化学原理B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A

有机化学B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1(机电)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应物171-2)

检测技术及仪表(自动化)

高级日语B3(日语161-2)

运筹学(物流181-2)

艺术概论(音乐191)

商业标记法(法学171-3)

体育赛事运作(休体171-2)

文化创意产业概论(广告171-3)

工程材料2(机械中德171-4)

14:00-16:00

物理化学1

物理化学A

物理化学B

药物分析B(制药173-4)

有机合成化学(化学171-4)

高分子材料分析与测试方法(高分子)

热处理原理、工艺及设备(金属171-2)

安全科学导论(环境)

工业分析(轻化171-2)


相关情况的说明:

1、本学期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公共课考试计划安排在第19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暂定)。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本学期所有课程务必于18周周末前结课,相关课程如需补课,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教务管理系统里提交调课申请

2各学院确定专业课考试时间(本学期时间紧张无法分配期末考试用教室,期末考试教室由任课老师在教务管理系统里申请,公共课考试时间空闲教室待教务处安排完公共课考试之后也可系统里申请,届时会发可以申请的通知,使用有公共课考试的教学楼时与公共课考试时间需保持一致。选修课可随堂考试,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的考试,考生需按学号顺序对照教室座号落座,专业课考试也需按要求装订试卷),注意避开上述的公共课考试时间,填写“XX学院考试安排表.xls”文件报给教务科。教务科将学院上报的“19-20-1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传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并根据学院修改情况实时更新,学生可自行查看各学院的考试安排,合理安排相关课程的复习时间。

3、为严肃专业课考试的考风考纪,学校将每个学院选取的一门高年级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在公共课考试时间范围内,按照公共课考试管理的标准进行管理。

4、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记以“缺考”或“违纪”、“作弊”等字样,取消补考机会。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予以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第十九条:在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作业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交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第二十条:原则上不允许缓考。如学生因病(提供校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需缓考。办理缓考手续需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缓考),经辅导员、学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学生缓考才算报名通过(学生本人无法在系统内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辅导员审核后,交于教学秘书添加到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好缓考手续的学生应参加下一届该课程考试,按实际考核成绩计算。缓考学生如申请并获批参加补考或重修,视其缓考申请无效,按期末考试为“零分”记,并办理补考或重修手续,其成绩按照补考或重修成绩计算。

5英才实验班的英语考试听力部分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单独放音,其他班级的英语考试听力部分采取有线统一放音(教室音响)的方式。

6请各学院提醒考试学生:依《教育部第33号令》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即认定为:作弊,请通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存储设备进入考场。

教务处 教务科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