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高教厅函[2017]4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4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选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教育部2017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之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之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之附件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时间安排
1、各申报学院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之附件6)发送至66788814@qq.com。
2、各申报学院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3、学校于10月25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推荐,各申报学院准备ppt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报。
4、11月10日前,完善优化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一步提高推荐项目质量。
5、11月14日,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联系人:李钟超,联系电话:88959282,电子邮箱:66788814@qq.com。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申报详细要求见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在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教务处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