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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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25

各学院:

为了使教务管理工作更加人性化,便于学生提前安排期末复习时间,现提前公布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由教务处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凡未列出的课程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安排的查询方式见说明部分)。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四方

崂山

7月7日

(周四)

8:30-10:30

高等数学A2

高等数学B2

高等数学C2

高等数学A2

高等数学B2

高等数学C2

14:30-16:30

基础化学原理2

基础化学原理A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7月8日

(周五)

8:30-10:30

大学物理B1

大学物理C1

大学物理A2

大学物理B1

大学物理C1

14:30-16:30

有机化学A

有机化学B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2(机电)

7月11日

(周一)

8:30-10:30

化工原理A1

化工原理C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化工原理C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4:30-16:30

大学英语A2

环境监测(环境)

大学英语A2

大学英语B2

7月12日

(周二)

08:30-10:30

物理化学A

物理化学B

电工电子学C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物理化学B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成本管理会计(经管)

14:30-16:30

线性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酶工程(化工)

材料化学测试方法(化学)

橡胶工艺学A(高分子)

材料测试方法B(材料)

计算机控制技术(自动化)

线性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最优化方法(数理)

综合日语A2(外语)

机电能基础A(艺术)

非营利组织管理(法学)

科研方法(体育)

电子与网络出版(传播)

工业分析与分离(中德)

相关情况的说明:

1、本学期第18、19周为期末考试周,公共课考试计划安排在第18周周四、五和19周周一、二共4天(暂定)。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本学期所有课程务必于17周周末前结课,相关课程如需补课,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

2、各学院确定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科统一安排,选修课可随堂考试,由各开课学院(部)自行安排的考试,考生需按学号顺序对照教室座号落座,专业课考试也需按要求装订试卷),注意避开上述的公共课考试时间,填写“XX学院考试安排表.xls”文件,上传到教学管理FTP工作区的“15-16-2专业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文件夹内。相关的发布网址为ftp://211.87.159.54/学生可按网址,或从教务处网站进入考试安排查询,合理安排相关课程的复习时间。

3、为严肃专业课考试的考风考纪,学校已将每个学院选取的一门高年级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在公共课考试时间范围内,按照公共课考试管理的标准进行管理。

4、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记以“旷考”或“违纪”、“作弊”等字样。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予以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旷考或违纪、作弊的课程,应予以重修。第十四条:在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作业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交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课程予以重修。第十五条(截选):如果学生因病(出据校医院证明)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必修申请缓考,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届相应课程考试。

5、本学期期末英语考试的听力部分四方校区与崂山校区采取无线放音的方式,请通知相关学生自备耳机(除英才实验班使用多媒体教室放音外)。

6、请各学院(部)提醒考试学生:依《教育部第33号令》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即认定为:作弊,请通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存储设备进入考场。

教务处教务科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