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精神,为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试卷和考试工作的整体质量,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组织实施
(一)学院自查阶段(3月12-20日)
因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已于上学期组织过自查,本时间段各学院可主要针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开展自查,并撰写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自查报告。
(二)材料抽调阶段(3月23-27日)
学校检查组抽调材料,各学院根据专家抽调清单准备材料,分校区提交抽调试卷、自查报告及相应自查原始材料。
(三)学校检查阶段(3月30-4月3日)
学校检查组分校区对抽调的试卷进行全面检查。
(四)撰写报告阶段(4月6-21日)
整理检查组意见,撰写发布检查报告,公布检查结果。
二、学院自查要求
1.本次检查试卷已在山东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查看材料范围内,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相关自查过程原始材料。报告应对学院本次自查工作方案、成效与问题加以阐述,说明本单位自查标准、管理措施、工作成果和特色,便于专家了解情况,客观评定。
2.对于检查组抽调的材料,学院需按时提供。对于抽调到却不能提交的材料需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学院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不能提供自查原始记录的单位,学校对其自评执行成绩进行降档处理,并在检查报告中点名通报。
4.自查应实事求是,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纠正并记录。
三、学校检查重点
根据以往检查情况,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规范化管理状况,包括:试卷命题质量和试卷分析以及教学改进情况;学院是否有关于试卷命题的规定或要求,平时成绩标准设定、评定是否统一;外聘教师教学资料是否严格管理和归档,也将作为本次试卷检查的重点。
四、材料递交要求
3月27日,各学院分校区提交抽调试卷、学院自查报告和自查原始材料(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自查原始材料可再补充)。
联系人:王莉莉、王增峰 联系电话:88956977
E-Mail:pjb@qust.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