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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的通知 [2015-5-22]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2

关于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与检测方式

1、检测对象:

从拟申请答辩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抽取10%进行检测,另外,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为必检对象。

2、检测方式:

1)检测名单的确定:10%检测名单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抽取,抽取的名单须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名单根据各学院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学生需在检测通知发布后自愿提出申请参评校级优秀论文纸质稿(见附件1)到学院,其论文与抽取的论文一起进行检测。学院应严格按照抽取和申请的名单进行检测,不得在抽取名单外事先为个别学生检测。

2)检测方式:学校为学院分配检测账号,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并于检测工作结束后提交检测报告,学校对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检测流程与时间安排

检测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

1.初检:各院(部)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在保证毕业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论文抽取及初检工作。

2.复检:对于初检后需修改的毕业设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

3.各院部在检测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分别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答辩前将所检测论文的初检、复检结果汇总给各答辩组答辩参考。

4.时间安排:为保证毕业设计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于第12周周一(5月25日)开通网络检测系统,各院(部)检测工作(包括初检和复检)须在68日前结束,并将学院检测报告(简洁明了,说明工作流程、检测情况--数据、问题处理方式及结果等信息)纸质稿(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R>30%

疑似有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的可申请答辩;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由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论文核心内容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确定复检处理意见(附件2)并报送学校审批。

3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检测,若最终检测结果不合格(复制比>30%),则取消其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资格。

4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四、检测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本格式和文件名格式

为便捷快速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提高检测效率,要求所有抽检设计(论文)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和文件名格式,由指导教师将论文电子版提交到学院教学办。

1、电子文本格式为:Word文本(doc,docx)或pdf格式;将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5部分内容整合放到1个文档中。

2、设计(论文)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学号-作者姓名-设计(论文)题目。例如:200802123-谢赛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影响因素研究.doc。

六、其他说明

1各学院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

2各学院在确定初检、复检数量后及时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分配检测篇数。

3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在参考本通知内容的基础上,可以制定本学院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全体师生公布,做好安排指导工作。

附件1:参评2015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复检处理意见(模板)

教务处

2015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