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岗位、公共基础课课程(群)建设负责人岗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青科大党字[2005]60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校内岗位津贴制度的暂行规定》,现将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岗位、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群)负责人岗位、山东省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工作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公平;
2.坚持以定量考核为主,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4.坚持纵向与横向比较考核相结合。
二、范围
按照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群)负责人、山东省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的选拔条件及岗位设置,竞选任职相应岗位的教师。
三、考核方法:
各负责人述职,由学院(部)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议。
四、时间
2006年12月26日~28日各学院进行述职评议,28日下午17:00点前将评议表及述职报告报教务处。
五、基本要求:
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各学院(部)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证职责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
学院(部)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协调、组织与实施。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评议表
2.校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公共基础课课程(群)负责人岗位职责(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职责参照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教务处
200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