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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学分互认专升本考试查分的通知 [2007-8-21]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08-21

关于2007年学分互认专升本考试查分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07年学分互认录取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07年学分互认考试查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上下载《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学分互认考试查分申请表》(详见附件),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由学生本人于914交到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2.      经教务处同意,由教务处指派人员于9月17日到省教育厅高教处集中办理有关查分手续。未经教育厅高教处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查核试卷。由阅卷学校教务或招生部门与纪检部门共同负责试卷查核工作。核查分数只允许核对分数累加是否正确,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将申请表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教育厅高教处。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的,由教育厅高教处负责更正。

3.      由于9月9日—9月14日正值我校评估期间,评估工作繁忙,请考生务必在14日当天递交申请表。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教务科

2007年8月20日

 

 

2007学分互认专升本成绩及录取查询

 

 

     附件《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学分互认考试查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