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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双专业(学位)报名通知 [2008-4-9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04-09

法学双专业(学位)报名通知

 

各学院(部):

法学双专业(学位)的报名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部)按以下要求及时组织报名:

1.报名对象:2006级四年制本科(包括中德学院、学分互认1+3学生)在籍学生。

2.报名条件:前两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80%,自学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

3.报名方式: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报名。

4.报名资格审查: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5.学费:按学分收费,80元/学分,学费分学年收取,第一学年收取2000元,其余的第二学年(今年9月份)收取。

6.上课安排:法学双专业(学位)的学习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上课。

7.管理方式:详见《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

8.时间安排表:

学生报名时间:4月8~15日,学生在自己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报名同时交纳学费。

(1)学生填写报名表(下载专区下载);

(2)学院审核资格;

(3)学院收取符合条件学生学费,整理报名名单,登记费用清单,学生签字。

学院上报时间:4月16日,学生所在学院将带有学号、姓名等信息的2006级学生EXCEL形式的两份报名名单报教务科,由教务科开具交款通知单,学生所在学院持通知单将款项交财务处。

上课时间:4月19日。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教务科

2008年4月8日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双专业(学位)报名表

     2.法学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政法学院法学双专业(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