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的报名通知
各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丰富学校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内容,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协助组织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函》和《山东省语委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二、参赛对象:各学院学生自愿参加。
三、时间安排:
1.2009年9月21日—9月30日,组织报名;
2.10月1日—12月31日,下发答题材料,参赛学生答题,回收答卷;
3.2010年1月1日—2月28日,专家评选。
四、奖励办法: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及组织奖,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国家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编辑部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
五、报名费说明:
报名费12元/人
六、报名方式:
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并填写《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报名表》(见附表),于9月30日时前将书面稿交教务科,电子稿发送至fpc@qust.edu.cn。
附件:报名表
青岛科技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