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09-9-22]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9-22

关于开展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果,建立教学管理工作考核长效机制,强化过程管理,不断促进学院(部)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学校“质量年”教学工作的部署,现将学校开展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0月14(星期三)—10月23日(星期五),专家组赴各学院(部)考核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二、考核组织形式:

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见附件),学校组织专家组赴各学院(院)进行实地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学院(部)自评报告

2、学院(部)教学工作汇报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4、听课

 5、现场查看教学管理及教学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等

四、考核要求:

1、各学院(部)成立教学综合考核小组,开展相关考核准备工作。

2、学院(部)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与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相对应的制度建设与管理、教学秩序、培养方案、教学研究、教学效果、质量工程建设与成果、实习、教育技术、教材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措施、成果。

3、要求准备好各项考核指标相关的支撑材料,如开展教研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五、考核成绩评定

考核专家组年终根据现场考核情况及专项检查结果,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对学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价和成绩评定,排出等级名次,并针对各个学院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说明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出现的各类疑问,请及时与本科教学评建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张青山  徐立勋 任素贞     

联系电话:88956977  传真:88959282

E-Mail:qszhang@qust.edu.cn  xulixun@qust.edu.cn  

教   务   处

评建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