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双学位 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及增设双学位 双专业的通知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可以修读其他专业,我校自2002年起在全日制本科在册学生中实施了双学位、双专业教育,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订2010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现拟对双学位、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双学位、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原则上不少于60学分。
2.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原则上从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实行。
3.双学位、双专业报名开班人数须达到20人以上。
4.已申办并在省教育厅备案的7个双学位、双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日语、法学,请相关学院对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5.新申请开办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专业原则上为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并按要求制定新的培养方案。
6.课程设置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
请有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对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真修订,并与第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上交。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青岛科技大学品牌特色专业一览表
1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工学院 |
2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高分子学院 |
3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机电学院 |
4 | 应用化学 | 化学院 |
5 | 省级特色专业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机电学院 |
6 | 材料物理 | 材料学院 |
7 | 电子信息工程 | 信息学院 |
8 | 工商管理 | 经管学院 |
9 | 校级品牌与特色专业 | 自动化专业 | 自动化学院 |
10 | 制药工程专业 | 化工学院 |
11 | 英语专业 | 外国语学院 |
12 | 材料化学 | 材料学院 |
1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管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