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与南京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我校将从2008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合作高校进行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10年9月-2011年7月)。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选拔专业及交流人数:见附件1。
2.学生自愿报名,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部)择优选拔学位课、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5(含)以上、无必修课程补考或重修记录、身体健康的学生赴合作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4.由于选拔时间较为紧张,请各学院(部)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附件3)交教务处评建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sjk@qust.edu.cn。
5.学校将各学院(部)选拔的拟交流学生名单汇总后,通知相关合作高校确认。
6.拟交流学生不再选择我校2010-2011学年课程。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交换专业及选拔人数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赴国内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
附件4:南京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河北科技大学主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