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于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原则与要求
1.公平公正。各学院(部)要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自律水平,要求学生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此项工作,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避免打人情高分和恶意报复性打分,以保证评教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2.以学生为本。开展学生评教旨在充分尊重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将学生意见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施加压力,影响评教的公正性,一旦发现有徇私舞弊影响评教进程和结果的,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3.全员全面评教。学生网上评教要求所有本专科生全部参与,评教的对象是本学期所学全部课程任课教师,评价的内容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和方法等各项衡量教学质量的指标。
4.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生评教系统设有意见和建议栏,鼓励学生在评教系统中对教师教学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搭建师生交流平台,促进教学相长。
二、评教安排
12月17日-1月10日,开启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功能,学生登陆系统后,按要求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三、评教流程
1.学生进入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网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输入学号及密码,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按钮,即可逐一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及相应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2.教学质量评价包含10项指标,评价等级设为A、B、C、D、E五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种。学生须根据教师教学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价,点选相应选项。
3.学生可在“主观评价与建议”栏中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提出客观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学生对每门课程逐一进行评价,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后方可提交数据。
四、说明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需做好教务系统内本学期课程信息的审核和更正,以保证评教信息的准确性。
2.各学院(部)务必督促所有学生按时完成网上评教,学生在完成评教前将不能进行包括考试成绩在内的信息查询和选课等操作。
3.评教活动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义务,学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评价。
4.每位学生对一门课程仅有一次评教机会,评价结果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5.网上评教采取学生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形式,教师看不到学生的个人信息,请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教学。
联系人:王莉莉 电话:88956977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