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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1.8更新) [2013-12-2]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2-02

2013/2014-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1.8更新)

各学院(部):

为了使教务管理工作更加人性化,便于学生提前安排期末复习时间,现提前公布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由教务处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凡未列出的课程由各开课学院(部)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安排的查询方式见说明部分)。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四方

崂山

19

(周四)

8:30-10:30

大学英语B1

大学英语A1 

大学英语B1 

14:00-16:0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10(周五)

8:30-10:30

高等数学A1 

高等数学B1

化工原理C 

化工原理B 

化工原理A2

高等数学A1 

高等数学B1 

高等数学D 

化工原理C

 美学基础(艺术)

14:00-16:00

线性代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线性代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13

(周一)

8:30-10:30

基础化学原理1 

基础化学原理A1 

基础化学原理B 

物理化学A 

物理化学B 

大学英语A3 

大学英语C3 

大学英语D2 

基础化学原理1 

基础化学原理C 

物理化学A

14:00-16:00

有机化学A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半开半闭卷)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半开半闭卷)

离散数学(数理)

114

(周二)

8:30-10:30

大学物理A2 

大学物理B2 

大学物理C2 

大学物理A1

大学物理A2

大学物理B2 

大学物理C2 

14:00-16: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材料力学性能(材料)

 高分子物理(高分子)

 化学海洋学(化学)

 环境工程学(环境)

 微机原理(自动化)

 基因工程(化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科技德语1(中德)

 德语语言学导论(外语)

 计算机组成与系统结构A(信息)

 广告文案写作B(传播)

 婚姻家庭继承法(法学)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1(机电)

 房地产概论(经管)

 市场营销学(体教)

 

 具体课程班级人数考场教室大表:

1.13-14-1崂山期末考试安排表(考场教室).xls

2.13-14-1四方期末考试安排表(考场教室).xls

 

各相关教学楼的开门时间:上午:8:15 下午:13:45

(请考生持准考证和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

 

相关情况的说明:

1、本学期第19、20周为期末考试周,公共课考试计划安排在第19周周四、五和20周周一、二共4天。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本学期所有课程务必于18周周末前结课,相关课程如需补课,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 。

2、各学院(部)确定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科统一安排,选修课可随堂考试,由各开课学院(部)自行安排的考试,考生需按学号顺序对照教室座号落座,专业课考试也需按要求装订试卷),注意避开上述的公共课考试时间,请于第11周周五(11月15日)前填写“XX学院考试安排表.xls”文件,上传到教学管理FTP工作区的“13-14-1专业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文件夹内。以便督导员进行相关检查。相关的发布网址为ftp://211.87.159.54/学生可按网址进入系统查询考试安排,合理安排相关课程的复习时间。

3、为严肃专业课考试的考风考纪,学校决定每个学院选取一门考试安排在公共课考试时间范围内,按照公共课考试管理的标准进行管理。请各学院于第10周周五(11月8日)下午17:00前上报一门本学院高年级的专业课程考试参加期末大考,请填写“XX学院期末大考上报表.xls”文件,上传到教学管理FTP工作区的“13-14-1学院期末大考考试科目”文件夹内。

4、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记以“旷考”或“违纪”、“作弊”等字样。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予以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旷考或违纪、作弊的课程,应予以重修。第十四条:在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作业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交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课程予以重修。第十五条(截选):如果学生因病(出据校医院证明)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必修申请缓考,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届相应课程考试。

5、本学期期末英语考试(A1,B1,A3)的听力部分四方校区与崂山校区采取无线放音的方式,请通知相关学生自备耳机。B1(英才班)、C3、D2的听力部分采取多媒体放音的方式。期末考试外语听力试音时间:12.31和1.7(周二)下午2:00-4:00

6、请各学院(部)提醒考试学生:依《教育部第33号令》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即认定为:作弊,请通知考生严谨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存储设备进入考场。

 

                                            教务处 教务科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