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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新作息时间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6-10-28

各单位:

为做好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时长与作息安排调整相衔接,保障命题质量和考务管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考试时长,确保命题质量

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调整安排,每节课上课时长由50分钟调整为45分钟。使用2节课考试的课程,考试总时长原则上按照100分钟掌握(2节课+10分钟课间)。使用3节及以上连排考试的特殊课程,也应结合新的作息时间做好时长安排。考试时间应提前告知学生,试卷上的考试时间等信息应修改准确。

开课单位须结合考试时间安排,做好命题管理,科学设计题量和难度,确保试题覆盖教学大纲主要内容,保证命题质量,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避免与后续课程或考场安排冲突。

二、按时录入成绩,规范成绩备注

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系统已放开,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试规范(修订)》第七章第三十七条规定:课程最终成绩应在课程结束考试后一周内评定完成。请开课单位在考后一周内完成录入并提交。

主考教师应做好缺考、违纪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等类型学生的统计,在成绩录入时准确添加相应备注,确保成绩记录真实完整。教务系统内各类成绩备注详见附件说明。

三、加强考务管理,做好监考工作

主考教师应提前准备充足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向监考教师明确考试时间、试卷数量、学生签到、文具携带、试卷回收等工作要求。考试中应进行巡考,及时处理有关试卷的问题。考试结束后,接收、清点各考场试卷材料,确保数量无误,收集记录考场情况,包括缺考、缓考和违纪作弊等。

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要组织考生签到,做好入场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智能眼镜、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违规物品参考。考试期间加强巡视,密切关注考场动态,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及时制止并按规定处理,如实、详细记录情况。

附:关于教务系统成绩备注选项的说明



教务处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