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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10-24 13:58 教研科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的学成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及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1.2023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2.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

(二)申报限制

1.学校本次申报限额为面上项目8项,重点项目9项。

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学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3.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4.根据文件规定,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符合条件的教指委委员可自行联系本专业省教指委,积极争取申报名额。

)申报要求

1.重大专项将由学校统筹组织,围绕特定立项选题(附件2)进行申报。各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3相关要求组织面上、重点项目申报。具体可参照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面上、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推荐上报。

2.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3.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4.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提交的各项目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二、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已获批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请各学院对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组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改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已结题的项目提交结题验收报告。未结题的项目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实施成效、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省教育厅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

(二)省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各项目组自行组织结题其中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研究相近领域专家),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已结题的2020—2023年省级本科教改项目请填写《山东省2020—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材料报送

1.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和《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7),其中汇总表需要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于11月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qust.edu.cn,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2.获批2020—2023年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的各拟结题项目组,需填报山东省2020—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所有结题项目的研究经费收支情况一栏均需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各拟结题项目组请于11月13日中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qust.edu.cn。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电话:88959197。



附件:

1.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

4.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5. 山东省2020—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6. 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7. 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024


附件【附件7: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山东省2020—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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