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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金课”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9-21 10:35 教研科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 号)和《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教组字〔2020〕1 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金课”评选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思函〔2023〕23号)(附件1)相关要求,现开展第二批全省学校思政课“金课”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

学校限额推荐2门,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各1门,第一批已立项建设的省级“金课”不再重复申报。课程必须是国家规定的思政课必修课,申报范围为:“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博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硕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本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本科)、“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本科)、“形势与政策”(本科)

二、教学团队

主讲教师原则上为1人,须为申报学校正式聘用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应具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或校级教学成果(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团队人员结构、任务分工合理,组建真实有效,均为单独或合作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成员分工符合教学需要,能够保障教学目标实现,促进提升教学效果。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自觉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

三、课程建设

教学设计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衔接自然、规范完整,能够有效指导教学活动的实施,与课程培养目标及质量监控环节有机结合。课程内容以国家统编教材为基础,遵循学生认知规律,体现不同学段特点,及时融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经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最新研究进展,关注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发展变化,主动回应学生的思想关切。注重教学方法改革,优化教学手段,实行中小班化教学,积极采用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互动式等教学方式以及混合式教学模式,有效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形成鲜明特色和风格。学生学习效果提升,教师教学效果社会满意度较高,学生评教成绩应位列所在学院前10%,同行评价认可度高,学院公推票数高。

四、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2812:00前将《山东省第二批学校思政课“金课”申报书》(附件2)、《学校思政课“金课”推荐汇总表(2023年)》(附件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

2.在评选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本科课程联系人:曹新明,联系电话:88959197;

研究生课程联系人:任侠,联系电话:88958629。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金课”评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2. 山东省第二批学校思政课“金课”申报书

3. 学校思政课“金课”推荐汇总表(2023年)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1日


附件【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金课评选建设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山东省第二批学校思政课“金课”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学校思政课“金课”推荐汇总表(2023年).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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