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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3-09-01 16:51 教研科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的通知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规定,现就学校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开展预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预备案的范围。各学院凡2024年计划新增本科专业(备案专业、国控专业、目录外新专业均须预备案。

2.各学院需结合《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22年版)》(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2),聚焦“两服务一引领”,对标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发展规划,充分调研社会需求,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工作。

3.各学院在2024年专业设置工作中,申报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前一年度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二、备案程序

1.在2024年度有意新增本科专业的学院,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各学院规划要定位清晰,专业建设要目标明确,特色鲜明,要进一步深入论证新增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匹配度、契合度。

2.根据预备案情况,学校将会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四新”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相关规定,综合审议新增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案,并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有关要求进行论证,后续工作将根据教育部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本次预备案专业填报,不代表2024年必须申报该专业。

三、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3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发至邮箱:jyk@qust.edu.cn。逾期未交视为2024年没有计划新增的本科专业。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电话:88959197

附件:

1.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22年版)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 青岛科技大学“四新”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管理办法(试行)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样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附件【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四新”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管理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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