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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的通知
2023-08-07 11:0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精神,落实山东省《加快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行动指南》有关部署,推进劳动教育有机融入各类课程及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劳动实践在劳动教育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征集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开展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申报案例应能够有效引导新时代大学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学生对劳动和职场世界的价值认同、情感认同。申报案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相关课程中适当融入劳动价值观培养的目标设计和培养方法的植入。

2.在教学设计实施环节,充分挖掘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育人元素,推进劳动教育与课程思政的一体化建设。

3.在学生成长评价中,有效融入劳动观念、劳动态度、劳动价值观等内容。

(二)劳动教育典型实践项目。申报项目应突出育人实效,着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培育良好的劳动习惯,习得基本的劳动技能,全面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申报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特点:

1.强化实践体验,坚持以实践锻炼为主,强调身心参与,注重手脑并用。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锤炼意志品质,实现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统一。

2.彰显时代特征,在充分发挥传统劳动、传统工艺项目育人功能的同时,紧跟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的步伐。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创新劳动教育内容、途径、方式,增强劳动教育的时代性。

3.防范安全风险,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及可实施性,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规范实践操作,确保学生安全。

二、申报方式

1.学校本次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推荐名额分别为5项学院推荐案例和项目须进行排序,并具有一定特色和水平,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代表性

2.案例和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且主要成员重复率不得高于50%。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案例和项目进行评审,并遴选出校级典型案例和项目共20项左右,按照限额从中择优推荐参与省级评选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8月22日前,将《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1)、《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文档命名格式“学名称+劳动教育征集并根据申报情况按照典型教学案例”、“典型实践项目分成两个文件夹,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思想性、政治性、科学性,且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

2.根据《关于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业绩工作认定的补充说明》(青科大教字〔2021〕18号)中相关规定,该项目不参与年度教学业绩认定。

联系人:曹新明、王焜;联系方式:88959197

 

附件:

1.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申报表

2.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实践项目申报表

3.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87

 

附件【附件1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实践项目.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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