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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通知
2022-09-14 16:46   教务科(考试中心)

关于加强我校在线开放课教学管理的通知

青科大字〔20229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提高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 号,我校制定了《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管理办法公布,并将本学期在线开放课程的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通识选修课(网课)组织管理

1、鼓励教师发挥专业特长,认领网课课程

教务处每学期会根据学生兴趣、社会需求及我校教学实际开设一定数量的网络通识选修课(下称“网课”),学校鼓励和支持老师以个人或团队身份认领课程,请教师将认领意向、教学方案等报所在学院审批,如出现多人认领同一门课程的情况,请学院组织相关教研室讨论并综合考量,形成良性竞争机制。认领课程老师或团队负责人为该课程责任教师,当学期确定后原则上不能更换,确需更换的应报开课学院核准后,报教务科(考试中心)审核。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认领课程开展相关工作,并认定工作量。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线上学习,答疑、课业辅导,组织考试及填报成绩等,工作量按:计划学时*K2*0.3计算,0.3 为环节系数,缺少上述环节任何一个,系数减 0.1,以此类推。

本学期开设网课清单见附件,教务处已按课程归属预划分学院,请各学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责任教师预审、汇总后,于9月16日下班前以邮件形式报教务科(考试中心)(邮箱:jwk@qust.edu.cn)。教务科(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协调网课平台设置课程管理权限。

2、加强过程性管理

责任教师要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加强学习组织和指导,制定适应线上教学的动态、灵活的教学方案,进行教学互动、课业辅导,监管学习进度和不良行为,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等。做好过程性考核,完善过程性记录。按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完整的教学活动,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做好在线服务,确保上线课程质量。

责任教师要严格过程性考核管理,根据课程教学实际,严格学习要求,结合平台监测工具及大数据分析,通过多种手段综合判定学生学习状况,对确有异常的,视情节进行教育劝导,或报教务处进行违规、违纪处理。

二、加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管理

1、鼓励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分为两类:一类是利用自建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另一类是使用或改造优质网络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混合式教学课程线上线下授课总学时为该课程计划总学时,教师可申请其中的 20%—50%学时为线上教学,工作量按课程计划总学时计算。对使用自建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学校在工作量计算上给予倾斜。具体见《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及我校工作量计算办法。

2、充分准备,优化教学

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应在上课前制定详细教学日历并录入教务系统,线上线下授课时点应清晰,线下教室要明确,线上教室统一使用“线上教室”(教务系统已预置,教师根据课程实际在系统中提交调课申请更换线上教室)。做好授课的全过程记录,平台有效记录要包括但不限于互动答疑、课业讨论、作业测试、考勤等。

教师开展线下线下混合式教学需将申请报学院审核、汇总,本学期申请需在9月21日前汇总并以邮件形式报教务科(考试中心)(邮箱:jwk@qust.edu.cn),教务处将根据申请情况安排教学督导。

教师利用自建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授课且已被督导,申请混合式教学工作量的,需将有代表性的平台记录下载、截图,学院初审汇总后,报教务科(考试中心)审定,工作量计算参照《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三、加强学生学习管理

1、加强诚信宣传、诚信教育

学院和责任教师要加强学生诚信宣传,加强诚信教育,规范学习和考试行为,学生不得采取如“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学习及成绩获得,主动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2、严格纪律、规范学习

学生须按要求在网课平台签订“诚信承诺书”,方可开展学习。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规范学习。按平台要求,配合进行“人脸识别”及多机位考试等防“替课”、“替考”措施。严禁出借个人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严禁任何形式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3、严肃处理违规违纪

学生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原课程成绩,按《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理管理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处分。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学院按《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及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因本项工作为第一次运行,过程中难免有疑问,请各学院加强文件解读,加强学习指导。

过程中可与教务科(考试中心)沟通,联系人:牛宝卫,电话:88959272。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2022-2023-1学期通识选修课(网课)清单

附件3:申请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课程汇总表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2-2023-1学期通识选修课(网课)清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2-2023-1学期申请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课程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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