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由教务处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明确如下,具体时间地点可下载附件(2023-2024-2期末考试行政班版)查看或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点信息查询--学生:考试信息查询;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考试查询;监考教师:监考信息查询)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四方校区 |
崂山校区 |
7月10日 (周三) |
09:00-11:0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4:30-16:3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思想道德与法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7月11日 (周四) |
09:00-11:00 |
大学英语A4(不含实验班) |
大学英语A4(不含艺术体育类) |
14:30-16:30 |
高等数学A2 高等数学B2 高等数学C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高等数学A2 高等数学B2 高等数学C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7月12日 (周五) |
09:00-11:00 |
大学物理B1 大学物理C1 大学英语A4(实验班) |
大学物理B1 大学物理C1 大学英语A4(艺术体育类) |
14:30-16:30 |
电工电子学C 有机化学1 有机化学A 有机化学B |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2 |
7月15日 (周一) |
09:00-11:00 |
大学英语A2(不含实验班) |
大学英语A2(不含艺术体育类) |
14:30-16:30 |
化工原理A1 化工原理B 化工原理C 大学英语A2(实验班) |
化工原理C 大学英语A2(艺术体育类) |
7月16日 (周二) |
09:00-11:00 |
物理化学2 物理化学A 线性代数 |
线性代数 |
14:30-16:30 |
基础化学原理A2 基础化学原理(无机及分析化学)2 |
大学化学 |
考点办公室设置:
四方校区 |
1#教学楼: 1教107 |
2#教学楼:2教管理室 |
崂山校区 (明德楼分两个考务室,请注意) |
明德楼1:明202(包含202-222、302-322、402-422、502-522、602-622考场教室) |
明德楼2:明242(包含224-242、324-342、424-442、524-542、624-642考场教室) |
各相关教学楼的开门时间:上午8:45 下午14:15
请考生持学生证或一卡通(两证都丢失的需学院开具附照片的证明材料)准时参加考试,开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并注明“缺考”字样,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相关情况的说明:
1、本学期第19、20周为期末公共课考试周,公共课考试计划安排在第19周周三至周五、20周周一跟周二共5天。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本学期所有课程务必于18周周五前结课,相关课程如需补课,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教务管理系统里提交调(补)课申请。
2、专业课要求各开课学院用教务系统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公选课可随堂考试,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的考试,考生需按学号顺序合理落座,专业课考试也需按要求装订试卷,注意避开上述的公共课考试时间,任课老师、监考教师、学生可自行通过教务系统查看安排的相关课程考试安排(查询方法: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任课老师点选“任课教师考试查询”;监考教师点选“监考信息查询”;学生点选“考试信息查询”)。
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记以“缺考”、“违纪”或“作弊”等字样,取消补考机会。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予以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第十九条:在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作业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交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第二十条:原则上不允许缓考,如学生因病(提供校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需缓考。办理缓考手续需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缓考),经辅导员、学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学生缓考才算报名通过(学生本人无法在系统内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辅导员审核后,交于教学秘书添加到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好缓考手续的学生应参加下一届该课程考试,按实际考核成绩计算。缓考学生如申请并获批参加补考或重修,视其缓考申请无效,按期末考试为“零分”记,并办理补考或重修手续,其成绩按照补考或重修成绩计算。
4、之前系统办理过缓考手续需本学期参加期末考试学生,需跟随下一级所在班级(也可跟随原任课老师所在班级)相应考场去考试(参加缓考学生系统查询不到考试信息,请下载载附件《2023-2024-2期末考试行政班版》查看)并需跟所跟考班级老师说明情况,以便任课老师了解情况后给批阅试卷并开具纸质成绩证明通过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提供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给录入缓考成绩。
5、菁英实验班、艺术体育的英语考试听力部分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单独放音,其他班级的英语考试听力部分采取有线统一放音(教室音响)的方式。
6、请各学院提醒考试学生:依《教育部第33号令》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即认定为:作弊,请通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存储设备进入考场。
7、具体课程班级人数及考场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一个教室安排两个班级考试的请监考老师根据班级人数情况合理安排调整学生落座情况。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安排主考教师及印刷试卷,试卷印刷数量在本表提供的人数基础上每个考场再加印4-5份。 主考教师应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上午8:30,下午14:00)将试卷和试卷封面带到各考务办公室;监考教师务必早于考试开始前20分钟(上午8:40之前,下午14:10之前)到各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
教务科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