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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有条件的学院(校区)成立首批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4-05-23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部署,充分发挥学院(校区)在教师教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推动教师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手段,满足教师个性化教学需求和专业化教学实践,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决定从教学成绩优秀的学院(校区)遴选成立首批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首批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准备遴选5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院级(校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拟定“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报“中心”备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竞赛预赛;

  3.根据学科特点,发挥学院(校区)优势,开设教师教学论坛(沙龙);

  4.组织开展和参加青年教师培训活动;

  5.组织举办院级(校区)教学名师公开课;

  6.建立院级(校区)专家库,引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演练并给出反馈建议,帮助教师逐步掌握教学方法、提升教学素养、提高教学技能。

二、 有关要求

  1.教师教学分中心的建设作为院级教学工作考核特色工作,有意申请成立学院(校区)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的单位,可以根据分中心工作需要,聘任二级学院(校区)热爱教学工作,教学业绩突出的老师担任。

  2.各学院(校区)在年底绩效分配和评奖评优中对教师教学分中心兼职人员给予体现。

  3.教学成绩优秀、有条件的学院(校区)填写《首批青岛科技大学各学院(校区)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申请表》,于2024613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报送地点:综合服务楼 3003 办公室

  联 系 人:于杰亮、孟婧(电话:8895953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