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相关单位:
暑假将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暑期教学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实习期间师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全面掌握我校学生暑期实习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底线
(一)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各学院、校区要深刻认识做好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成立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落实和保障措施,构建学生实习动态管控机制,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将安全管理要求贯穿于实习全过程,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全覆盖安全教育。各学院、校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抓好师生实习安全教育工作。要聚焦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高温、暴雨、冰冻等)防范应对等方面,在实习前开展覆盖全体师生的暑期实习安全教育,重点结合具体实习内容针对性开展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实习岗位。
二、深入排查隐患,保障学生权益
(一)切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各学院、校区要选择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开展对实习单位的实地考察评估,聚焦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实习工作环境、住宿条件、硬件设施条件、安全保障器材、劳动防护用具、交通保障等方面,全面摸排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习开始之前通过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高风险场所实习。
(二)强化实习保险和三方协议保障。各学院、校区要加强学生实习保障,确保实习学生全面参保覆盖实习活动全过程的实习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要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
三、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过程管理
(一)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各学院、校区要会同实习单位就暑期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完善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物资;要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上报信息,明确应急处置办法。
(二)科学制定实习方案。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教学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实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指导教师及安全保障措施。实习岗位应与学生专业对口或相近,实习内容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培养目标无关或简单重复劳动。
(三)做好实习全过程安全管理。各学院、校区要会同实习单位强化实习全过程安全管理,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校内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全程跟随、管理、指导学生实习,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加强暑期实习安全监测和摸排。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校区应制定分散实习安全须知和风险沟通预案,须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巡回检查和考核。明确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联络方式及报告流程。
(四)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离开实习所在地或变更实习岗位;确需调整实习地点、岗位或请假的,应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参与违法违规活动和危险性行为,严禁未经许可操作设施设备。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的实习安全自查和风险排查,扎实做好暑期实习安全工作。请各学院、校区于7月22日12:00前,将《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实验实践科邮箱sjk@qust.edu.cn。
2.暑期的实习工作须于2026年9月按要求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报送和更新。
教务处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