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科(语言文字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29

各相关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参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属于石油和化工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编著教材或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的教学论文,均可申报。教学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材出版时间应在20221231日之前,教学论文发表时间应在2022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已获得往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含教材和论文)不参加本次申报。

二、基本要求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并在改革实践中取得突破;在提高石油和化工行业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服务石油和化工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并取得显著成果。教学成果、教材和论文可以围绕以下内容: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推进化工教育数智化发展,提升教师数字素养,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

3.推动化工复合型人才培养,为石油和化工产业科技创新及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供人才支撑。

4.推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促进产教协同育人,加强实习实践,推进创新创业等。

5.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实训基地建设与共享、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

6.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教育思想转变、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等。

7.开放教育、继续教育、企业培训和其他教育关键领域取得的突破性成果等。

三、推荐名额

全校教学成果、教材、教学论文推荐名额合计不超过5个,如有申报意向,每单位限报1个,由学校组织遴选推荐。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531日前报送附件2《单位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4《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教材)申报表》、附件5《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论文)申报表》。

联系人:李钟超,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2.单位推荐信息汇总表

3.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

4.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教材)申报表

5.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论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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