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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清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验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6-03-20

各学院、校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青岛科技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现对学校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进行全面清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核查校外实习、实践、实训教学基地的基本信息与运行情况,加强和规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基地的建设质量。

2.确保校外基地运行正常、重视学生实习实训,且与学院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沟通交流顺畅。

二、工作任务

1.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求,对现有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基地基本建设和运行情况,全面掌握校外基地现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基地,原则上应予以撤销并摘牌:

1实习单位生产经营状态异常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近三年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安全管理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2实习单位未按照共建协议提供实习岗位、未履行实习指导和管理职责;

3实习条件差、利用率低。近三年未接纳我校学生实习实训或年均接纳实习学生人数过少的

4实习效果不佳、实习内容与学科专业培养要求不符、实习岗位缺乏实质性工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不足;

5协议期满不再续签的。

2.各学院应认真摸排本单位的基地建设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留的基地如存在未签协议或协议到期的,应在此次清查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签、续签协议。实习基地协议书有效期一般为3-5年。

3.各学院应做好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信息更新、统计与材料归档工作。

4.根据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专业设置、课程教学、在校学生人数等,科学合理规划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加快新增一批高质量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

三、工作要求

清查统计工作须在202643日前完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梳理统计工作,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规划及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

实践会将各单位202512月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平台填报工作中上报的实习基地数据,点对点发送给各单位。请各单位完成清查与统计工作后,认真填报《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于4312:00前将附件1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jk@qust.edu.cn。同时将本单位清查后正常运行的基地正式签约合同、协议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该邮箱。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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