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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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验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5-04-2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确保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续的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备注

5月上旬前

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6月2日前

学院在系统内完成答辩安排,并报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1)

附件1电子版报送实验实践科

6月3日前

学院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安排表(附件2)

附件2电子版报送学籍科

6月5日前

完成论文检测查重(含二次查重),学院对论文进行检查


6月10日前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盲审)在系统内完成成绩评定

成绩按百分制录入

6月12-13日

论文答辩


6月15日

根据答辩意见学生进行论文修改


6月17日

1.论文二辩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答辩;

2.下午4点前召开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分委员会决议及数据(附件3);同时完成答辩成绩上报(包括答辩成绩录入毕设管理系统)

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籍科

6月18-19日

1.学院开通最终稿提交权限,学生完成论文最终稿提交;

2.教务处汇总学院数据并反馈学院数据核对,准备会议材料

最终稿无法更改和删除

6月20日

上午学士评议小组会议,下午学校学位会议


6月23日前

完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相关材料(校优论文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4),毕设管理系统内同步完成推优工作

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实验实践科

7月1日起

开始教育部全国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

具体时间及事项将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另行通知

说明:上述工作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过程管理

教育部自2022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均在抽检范围内。各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进一步抓好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严把论文质量,强化对选题、任务书、开题、过程指导、答辩、成绩评定、论文推优、论文归档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二)强化指导环节

各学院应督促指导老师增强责任意识,明确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第一负责人,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中规定要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学生的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指导教师应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认真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指导学生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各环节的相关任务。

(三)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保证论文质量,5月上旬全面检查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完成质量等。

(四)严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检测查重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查重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2025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需进行查重检测,每位学生有2次检测及一次最终上传检测机会,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即文字复制比≤30%时,视为论文检测通过。检测方式由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过程文档管理”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模块内提交待检测论文(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检测。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可制定本学院工作细则,另行规定文字复制比标准(不得高于学校文字复制比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院全体师生公布。

2.评阅盲审工作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审环节均采用盲审方式(以下简称盲评)进行,所有本科毕业论文均须通过毕设管理系统参加院内盲评。

1)学生需在毕设管理系统中“过程性文档管理”下“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版”模块中提交盲评版论文,盲评版论文是指删除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及学生个人信息(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

注:未删除相关信息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无法在毕设系统盲审版模块中成功提交的。

2)各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安排盲评。

3)盲评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要由学院重新组织评议。

3.论文答辩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材料准备等事项,严格落实全员答辩、现场答辩,把好论文质量出口关。答辩的组织与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有关规定》及《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025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学院推优比例须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以内。

三、其他

1、毕设系统操作手册等材料可从毕设管理系统“通知公告”处下载。

2、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不断深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改革,促进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

3、毕业论文(设计)均需使用word办公软件撰写,并生成PDF版本上传至“毕设管理系统”中,其他格式均视为无效。



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