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实验中心(室):
为总结推广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创新经验与成就,发挥实验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推动实验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实验教学改革奖和实验技术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度实验教学改革奖、实验技术成果奖的申报范围包括:实验教学体系和实验教学项目的改革;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开发;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装置的自制、功能改造及升级;贵重仪器设备功能的开发与应用;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技术队伍管理等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实验技术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或有形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综合性与实用性,对提高实验教育质量和实验教学水平、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实验教学改革方案和技术成果;
2、有创新、突破,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启发性和示范作用;
3、经过两年以上实验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
4、有反映本项成果的论文、成果等相关材料;
5、项目内容具有原创性,如发现项目内容属抄袭,将取消项目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责任。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直接从事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的一线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
2、申报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4、申报人不能同时作为两个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5、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且至多参与两个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1、申报人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简介》(附件2),申报人另需提供成果支撑材料,相关支撑材料需合订成册(教材除外)。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校区)提出申报,个人直接向学校申报不予受理。
2、各学院(校区)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实验教学改革奖评定办法》(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定办法》(附件4)要求和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并择优推荐。由学院(校区)负责组织评议并经院级组织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同时填写《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成果奖推荐情况表》(附件5),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办法,各学院(校区)可推荐3~5项,并按推荐顺序在表中排列,多推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校区)推荐的申报表(附件1)、成果简介表(附件2)、成果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各1份。
2、与该成果有关的其它支撑材料一式1份。
3、申报项目务必明确是申报实验教学改革奖还是实验技术成果奖。
4、各学院须在2024年12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PDF版报送实验实践科邮箱 sjk@qust.edu.cn,过期不予受理。
5、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次校级实验教学改革奖、实验技术成果奖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并选拔推荐。推荐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联系人:邹晋、王鹏;
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