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中德校区: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12 号)、 《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鲁教研发〔2021〕1 号,以下称《实施细则》),为做好 2024 年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校区拟于 2025 年招生且尚未审核备案的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和拟面向 2025 级新生开展且尚未备案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二、申报要求
申请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单位应提交专业建设论证方案、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以及分管校领导的批示意见,申请联合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单位除提交校际合作办学协议、专业建设论证方案、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以及分管校领导的批示意见。
拟面向 2025 级新生开展且尚未备案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需提交建设论证方案、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以及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校区请于2024年11月21日之前将申报所需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格式)上报至教务处学籍科。
四、其他事项
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所依托的专业应是联合培养单位均具有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
教务处
2024年11月18日